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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图说防城]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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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5-1 13:07:2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  (记者庞冠华)山海大道坑坑洼洼、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;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,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。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,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,敬请关注。
7 ~+ X$ z# h1 }% ^$ f- H+ x9 y9 s) O8 l
  1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
2 \5 \, I% d2 x4 a/ l
2 Z9 T+ l$ O* m, b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3-31
$ |0 P  s+ l  r$ Y
2 u/ N) m0 ^: |" T6 [" V 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,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,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,门窗不敢开,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。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,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,请你帮帮我们吧。# \3 {& i! p: }# Y% j6 V  _
) M, }1 B; s5 M! w
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2
& N9 Q% P, `7 `, s( n& V* i  B. Q6 f: v4 m
  人民网网友:
# J. e; S- `0 p
# w5 }  N5 \2 @) Q* r  @  您好,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,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,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:
  e, X8 V' Y3 I2 R4 a- \1 H( u: U+ V, ^4 ~; G" m0 D' C
  去年我市出台的《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》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,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、管理、维护。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,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,修补破损路面,清理尘土,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。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、天气等因素的影响,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,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,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。
8 e# Y% ~. D1 l8 R% @8 o
: r) ?9 A) u9 {+ A( ]- Q, n 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!- |% h3 @) c+ Z& ?8 G

8 |) F6 H  f$ l1 o6 P0 w  2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8 t! A5 l% x4 U, K
: f. v9 y9 k/ L8 B8 O% P9 |7 \
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4-5% I, h: Q) \9 w9 O1 X; ?

! i# @- D* H; y' S% w& N, D" e  莫市长您好!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,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,看起来十分恶心。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,却成了垃圾堆,岂不悲乎。市长爱民如子,爱市胜己。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?4 ?4 b- X2 I% O- `0 G% ]

* M( q* A& i, M. q2 }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111 [9 y+ J8 e! h  k" l' K
/ u% B# _- a! z3 ^$ D0 m6 S
  网友您好!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,现答复如下:# m: w( c# {* o! k/ T
" E. _0 n' l) _+ w/ D9 w5 C3 w
 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,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。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,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,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。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,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,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,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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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5-1 14:33:07 | 只看该作者
板凳
发表于 2011-5-1 14:34:36 | 只看该作者
地板
发表于 2011-5-2 00:02:03 | 只看该作者
5#
发表于 2011-5-3 00:02:00 | 只看该作者
哦~~
6#
发表于 2011-5-4 00:02:02 | 只看该作者
吓死我啦~
7#
发表于 2011-5-5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必回  
8#
发表于 2011-5-6 00:02:15 | 只看该作者
已阅!
9#
发表于 2011-5-7 00:02:06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可是我立刻想到,这么好的帖子,倘若别人看不到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  
10#
发表于 2011-5-8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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